招行武汉分行帖出告示:将对小帐户收年费,并且,如果你有A、B两张卡(即使用了同一张身份证),其中A卡余额小到无法再扣年费了而B卡余额尚够,那他保留从B卡扣款缴A卡年费的权利。至于何时开始实施,他没有明说。并且,此规定仅适合于穷人(或者在招行面前摆穷的人),如果你某卡金额超过5万,则不论你有多少张其它小帐户卡,它统统都不收你的年费。
我立即想到了我在合肥还有一张只有一块钱的卡,并且,我在武汉的卡上金额尚达不到他“富人”的标准。于是想在这里销合肥卡的户,被告知无法异地销户。为此,我必须专程跑到合肥一趟。如果我还有其它城市的招行卡,可能我必须周游全国了。
后来95555告诉我说这是因为武汉的系统还没有升级(类似的还有其它一些大城市),等升级成功了就能异地销户了。
我的观点就是:能不能等你先升级好了,可以异地销户了,再威胁我要收年费呢?!
况且,管理“小帐户”的成本真有这么多吗?你既然能判断A、B卡是同一身份证,何不直接按身份证号码来区分帐户而要以卡片号码来区分?这样,就算你要对穷人收年费也只是按人头收而不是按卡。
当然就目前的情况来看,大概它真要敢收年费也必定会是在可以异地关户政策之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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