闲言碎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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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说首先是某地的家乐福,发生了下面的事情:
标价A的东西,实际出售的时候是B。当然作为故事被流传出来时,是B>A。如果反之,则顾客只会偷着乐了。
这个事被处罚了,听说是罚了50万。当然对于家乐福来说,50万不过是小case。
今天,我的朋友也经历了这样的事。她在鲁广超市买一包瓜子。原价9块多,特价之后是6块多,她觉得比较划算,就买了。但是付帐的时候发现实付11块多。这下她不干了。你就算是恢复原价倒也说得过去,怎么能比原价还高呢?于是去找相关的人。二话不说,退钱了。
她希望留着小票(明细),未被许。小票收回,死无对证了。
我建议她去向媒体反映。她又嫌麻烦。
我写这个博客,本意倒不是谴责鲁广,是想发出这么一个议论和猜想:
鲁广超市并没有以某家乐福为戒,相反,它以前可能没有想到这一招,现在很可能是通过媒体而借鉴了家乐福的成功经验。相信家乐福这一闪耀着智慧光芒的作法会被中国广大的超市所效仿。
类似的,如果报道透露太多的犯罪细节,则一定有"研究者"们再学习前人的手法。(已经有听说过行骗和杀人的细节,来自于新闻和小说描写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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