闲言碎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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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次出去,既没有带电纸书,又没有带书。并且,手机上也没有什么存货了。飞机上的那些杂志是极其无聊的,报纸虽然有一点点聊,可是一下子就聊完了。于是我决定到上海之后买一本书。
正好,在中山公园地铁站下车之后,见到上海书城长宁店。
在那里,我转了一圈。既然是买书,那么要求就可以苛刻一点:
1、必须值得买,可以传诸子孙。换句话说,要求是经典一点的东西。
2、可读,轻松。能够好玩一点更好。
3、不要太厚,这主要是为了携带方便。很难想象如果一本书像辞海那样被随便带着会是多么痛苦。
这样,我选中了史地生的"务虚笔记"。
好像是余秋雨在一篇讲天一阁的文章中说起过那个藏书家,必须有钱并且有四处游走的可能性。所以,他正好是一个到处做官的人。
我想,今天我认为我已经具备了这两个条件――当然,有钱是指,对于我自己来说。在我的有生之年,我的钱足够买我读不完的书,足够买我喜欢的任何一本书。
并且我也的确是在到处出差。
只是,我已经失去了藏书家的最本质要求:对书的渴望。
对书的欲望,我想,我大概经历过这么一些阶段:
带有强烈占有欲的收藏-->有选择的收藏-->无所谓乃至于抛撒-->有选择性地收藏-->开始有一点占有欲了。
仿佛是一个轮回。
最开始的时候,有强烈占有欲的时候,是我读中学的时候。那时能接触到的书本来就不多。所以,每一本都想据为己有。初二的时候,有一个初中老师在镇上开了一家书店,里面居然有红楼梦等古典名著。一开始是岳麓书社的,后来有上海古籍的十大名著系列。可是那时我没钱。于是省吃俭用,慢慢地买。从重要的(影响力大的)到不重要的,等我买到儒林外史的时候,正好读初三,那个老师居然是我的班主任,教语文课。他知道我是一个读古典名著的初中生了,对此他也很惊讶。――顺便说,那个时候,书店只在供销社里有一个专柜。所陈列的不过是一些莫名其妙的"畅销书"吧。所以,直到初三,我都觉得所谓的那些所谓的名著,即便是商品,也是奢侈品,都还没有见过,只是语文的文学常识里提到过。
高中时到了一个大城市:荆州,于是见识了许多东西。这个时候,钱远远不够。大学也是如此。
可是,等我在某个大学的寒假或者暑假回家的时候,发现那些书有些发霉了,有些被虫蛀了,不胜之心痛。我的父母不仅不能理解这些书对我的重要性,甚至对于我买这些书尤其是古籍甚为不解,称是无谓地替古人担忧。
再后来,经过几次颠沛流离,有些书就那么莫名其妙的不见了。知道我要建一个哪怕是一千册的图书馆也是不可能。然后,我开始把一些我喜欢的书送人了,这样也算是发挥其最大效用。
再然后,工作稳定了,有了一个屋子,也有了民院的图书馆,我开始有选择性地收藏一些,其中最多的是商务印书馆的汉译世界名著。而我觉得,大多数的书,可以从图书馆借到,看过一次就不用再看第二次了。
现在,搬家之后,我发现至少我现在的屋子是足够大,足够装一些书了。所以,可以再收藏一些纸质的东西了。
这次搬家,可辛苦了那些工人。因为我把书打包时,包打得太大。
我尽可能把那些用得上的或者稍稍具有阅读价值的东西都带过来了。被我扔掉的,可能只有废纸和报纸。
我觉得可能以务虚笔记为开端,我开始重新收藏一些书。
该书的第一篇:写作之夜,我觉得非常经典,很可能已经被收入诸多精选集,如同他的"我与地坛"一样。
关于生死,关于时间,关于存在与虚无,这些都是永恒不变的主题。作为一个残了双腿的人,他没有机会去寻花问柳,外界的诸多纸醉金迷也渐渐对他降低了影响,于是他具备了认真思考上述主题的外在条件。加上史铁上的聪睿和语言功底,我觉得他就是上帝创造了专门用来解决(或者深刻提出)这些问题的人。
其中有一句话:"忘记或不曾察觉的事等于从未发生"。我非常赞成这一句。
因此,我要开始记录更多的琐事,回归本博客"闲言碎语"的本质。我不求对社会施加影响,只为了证明或者记录我曾经存在过,或者这个世界曾经如此存在过。
――发生过。而不是虚无了。
把它,也作为一个开端吧。作为博客的一个开端,其实是很早前我就有这样的想法。只是记录,不求影响。
但是,这篇文章的最后一段,提出如下的"悖论"

我是我的印象的一部分
而我的全部印象才是我
我觉得,这与其说是悖论,不如说是偷梁换柱。把唯物主义实体的我,和唯心主义的作为认识总和的我,混用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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