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又知道一件奇事。05级一个学生,一本专业书放教室(或者自习室?)不见了,然后他在学校旧书店里找到了,就是他的那一本。他要拿走,书店老板不让,要再付一半的价钱。于是他出了钱,20多,让书店开了一张收据。该生计划以此向学校有关部门讨个说话(或者该报警?)04级电脑被偷的同学,试图向学校索赔,学工处找到后勤,后勤的说赔钱是不可能的了,至多通过勤工俭学等方式间接地象征性地补助一下。后勤!
这个。。很难讨到说法吧。20块钱的事谁管?而且也不知道那个捡了书拿去卖的人是谁。
2007年4月12日 16:24:00
这个。。很难讨到说法吧。20块钱的事谁管?而且也不知道那个捡了书拿去卖的人是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