闲言碎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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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续上一帖说教学事故。在电信的最后一次会议上,听到一起最新的教学事故发生在计科院。那老师(好像是教高数)的为了让学生卷面上成绩及格,自己帮他们做,再加分。改动的不止一个学生,是一大片。处分意见一是扣了些钱,二是延长试用期(刚刚引进的博士)。院长大人感慨说,处分太轻了,应该开除。
前两天,有人来科研处问引进人才的科研启动基金之事。一个美丽、娇小、温柔的女孩子,说她的试用期因故要延期(按学校规定,此基金须试用期满之后方可启用)。一问之下,才知原来她就是那个“当事人”。
改学生成绩这种事,完全是吃力不讨好,损己利人,甚至可以说有点“偷鸡摸狗”。最后却落得如此下场,让人不胜唏嘘。我在想,这个事最后是如何给兜出来的呢?
此事,大概也只可能发生于“没有经验的青年教师”身上。“有经验的老教师”大概是不屑于的并且没那个闲情逸致。“全国模范教师”大概会认为是一群饭桶学生学不好,与我老师无干,通通不及格,老子怕你个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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